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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投资特点:
不需投资大量的固定资产(只需手、电动工具,不需购置大型或专用机器设备);使用工人不多,技术要求不高(相当于电子装配工和机械装配工);对厂房无特殊要求(无大型设备,机器本身重量轻、生产过程无冲击力;对周围环境无影响(工厂无烟尘,无气味、无噪音、无废弃物、不污染环境)。
2、成本与利润预测:
生产本技术产品系列,每台机的成本约为1500元(含材料费、电子器件、人工费、管理费、厂房租金或折旧费等)。出厂价格为2500元,则每台毛利为1000元。市场价格为3500元,销售毛利为1000元。其中生产企业可以申请高新技术减免税,销售利润中还应扣除"三包"费用。
3、投资模式
A、投资规模:
总投资200万元以上,厂房面积200M2,工人10人,年产销3000台,毛利400万;
总投资500万元以上,厂房面积800M2,工人20人,年产销10,000台,毛利1000万;
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,厂房面积2000M2,工人200人,年产销100,000台,毛利1亿;
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,厂房面积5000M2,工人500人,年产销240,000台,毛利2.4亿;
上述规模的投资中,小型企业自产自销,生产单一品种,在较小的区域内销售。大中型企业可生产多个品种,较大的区域内销售,必须有自己的销售机构和队伍。年投资效益一般都在1.5~2倍的投资额。
B、合作模式
① 授权生产、销售合作方式
按投资总额(不小于200万元)决定生产规模、生产规格、销售范围,我方收取投资总额的20%作为授权对方生产和销售首期费用,此后在合作经营的企业中占10%股份。
我方责任:(1)提供全套技术图纸、资料。
(2)培训对方生产、维修、质检人员,保证对方掌握制造技术。
(3)以合理优惠价格,保证按对方生产能力、供应成套零件,保
证对方顺利生产。
(4)在产品技术改进升级时,我方无偿提供技术升级。
② 排他性独立经营方式
按投资额(不小于200万元)的30%购买我方技术,在一定范围内、一定时间内、一定规格内取得排他性的产品制造、销售权,由投资者独立经营,我方不占股份。在移交技术之后,我方按双方商定的时期内,为对方作技术支持、供应成套或部分零件。排他范围与投资总额有关。 |